5月7日下午,石狮市召开全市“滴洒漏雷霆行动”暨百日集中攻坚整治工作部署会。会议通报目前我市“滴洒漏”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分析原因,部署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滴洒漏雷霆行动”暨百日集中攻坚整治行动。(详见《石狮日报》5月8日一版)
“晴天沙尘暴,雨天路泥泞。”渣土车“滴洒漏”使得道路“蓬头垢面”,不仅严重影响市容形象,同时也带来许多安全隐患。
去年1月1日,泉州市首部城市管理方面的综合性法规《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对渣土车上路行为作出明确规定。《条例》规定,运输渣土、砂石、土方、垃圾、灰浆、煤炭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发生遗撒的,运输者应当及时清除。同时,还规定了其他具体的处罚条款。
石狮市开展“滴洒漏雷霆行动”暨百日集中攻坚整治行动,很有必要,多部门及建筑运输企业联合开展行动,能够最大程度地起到攻坚整治效果。但是,笔者认为,此项工作还是可以继续加大力度,在现有的基础上整治得更为彻底。一是可以联合更多部门开展整治。比如,可以请公安交警部门介入,利用道路监控视频,严查渣土车“滴洒漏”。二是可以发动群众力量。“滴洒漏雷霆行动”暨百日集中攻坚整治工作指挥部可以设立专线电话,或者在线工作平台,鼓励市民群众检举渣土车“滴洒漏”现象,对提供准确线索或相关图片视频证据的市民给予相应奖励。
整治渣土车运输“滴洒漏”,还应与文明城市建设结合起来,石狮市是全国文明城市,文明行车也是文明城市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筑企业和运输企业有义务提高渣土车驾驶员文明素质,对不文明驾驶员有教育责任,对于屡教不改的,建筑企业和运输企业也可以根据法规解除劳动合同。
总之,整治渣土车“滴洒漏”可以多渠道发力,严查重罚,直到杜绝。(柳月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