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对经工信部门认定,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重点企业,2021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符合2021年2月份用电量不低于2021年1月份的70%(含70%)及2021年1月对比2月减员率不高于2019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含5.5%)条件的,给予一次性稳就业奖补。
备注:企业减员率=(2021年1月份企业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1年2月份企业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1年1月份企业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
二、补贴标准
按该企业2021年2月份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数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受理时间
截止2021年6月30日 。
四、办理程序
1. 企业向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进行申报;
2.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对申报企业统一汇总后,向市工信科技局征求认定意见(审定列入重点企业情况、春节期间企业用电量);
3.经市工信科技局认定后,反馈给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进行初审(核定企业减员率、补贴人数)
4.由市人社局审核、公示、核拨。
五、申请材料
1.2021年春节期间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申请表;
2.2021年1月份、2021年2月份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明细(可到失业保险窗口打印);
3.2021年1月份、2021年2月份企业在岗职工花名册;
4.2021年1月份、2021年2月份企业在岗职工工资支付凭证。
六、联系方式
1.石狮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地址:石狮市人力资源大厦2楼就业创业服务窗口
电话:0595-88886701、88889823
2.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地址:石狮市八七路公务大厦11楼
电话:0595-88713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