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就业专题 上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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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参加外出招聘一次性劳务补助

省外每趟补贴5000元,省内每趟补贴2000元

一、补贴对象

参加由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企业赴省外、市外省内其他地区招聘活动的我市企业。

二、补贴标准

省外每家企业每趟5000元;省内泉州市外每家企业每趟2000元。

三、办理程序

由参加外出招聘企业向我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提出申请,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完成初审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确认后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拨付款项。

四、申请材料

1.企业外出招聘一次性交通、食宿费用补贴申请表;

2.参加外出招聘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参加外出招聘企业交通费、住宿费相关票据复印件;

4.参加外出招聘企业代表人员现场照片;

上述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

五、联系方式

石狮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地址:石狮市人力资源大厦4楼就业股

电话:0595-88889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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