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消费者杨女士在石狮振兴路某教育机构给孩子报名舞蹈兴趣班,半年学费1140元。“两个多月来,培训机构一直没有正式开课,孩子只陆陆续续上了两三节课。”杨女士说,她要求培训机构退款,但遭到了拒绝。12315接到投诉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依法对被诉方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经调解,投诉人同意退款,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汪莉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