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消费者林先生到石狮北环路附近某加油站加油。“车辆的油箱容量为38升,但是工作人员收取其40升的油费。”林先生说,他怀疑加油站的油表有问题,遂致电12315希望予以核实。接到投诉后,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联合计量所到现场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现场燃油加油机均在检定周期内,铅封完好。并现场随机抽取4号燃油加油机(17、18、19、20号加油枪)进行检定,检定结果为“合格”。
(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汪莉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