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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版:生活消费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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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将彩妆玩具 当儿童化妆品使用

外形像个城堡模型,打开后里面有口红、粉扑、化妆刷等化妆品及用具,你给孩子买过这样的儿童玩具吗?日前市民庄女士向记者反映,她从网上给女儿购买了一套彩妆玩具。可没想到等产品寄过来以后,她发现这竟然是一套真的可以往脸上涂抹的化妆品。“这些东西到底有没有危害,能不能用啊?”庄女士心里很没底。

记者了解到,中国消费者协会在“保障儿童用妆安全”的消费提示中指出,要将儿童化妆品与玩具严格区分,切勿将彩妆玩具当儿童化妆品使用。中消协表示,儿童化妆品与玩具是两种不同类别的产品,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实施管理,其管理措施和要求也不相同。

当前,一些包括眼影、腮红、口红、指甲油等组成的“儿童梳妆台”或“宝宝梳妆台”等产品在市场上十分热销。实际上,这类产品很多是由玩具生产企业生产的仅供玩偶等涂饰用的“彩妆玩具”,只按照玩具的生产标准和质检标准进行生产、检验,并未依法在药监部门完成产品的注册或备案,不作为儿童化妆品管理。

中消协表示,按照一般玩具产品标准生产出来的“口红玩具”“腮红玩具”等产品中,可能含有不适宜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的物质,如安全风险相对较高的着色剂等,如果当化妆品使用可能会刺激儿童皮肤。此外,这类“彩妆玩具”还可能存在重金属超标的问题,如铅超标,过量铅被吸收后可损害身体多个系统,并影响儿童智力发育。为此,家长在为孩子选购时,一定要将儿童化妆品与彩妆玩具区分开来。

同时,根据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3—12岁儿童使用的化妆品的功效宣称有清洁、卸妆、保湿、美容修饰、芳香、护发、防晒、修护、舒缓、爽身;而0—3岁婴幼儿使用的化妆品功效宣称则仅限于清洁、保湿、护发、防晒、舒缓、爽身。由此可见,0—3岁婴幼儿使用的化妆品功效宣称中不包括美容修饰、卸妆等“彩妆”类别。为此,家长们不要为3岁以下婴幼儿购买“彩妆”。如果彩妆化妆品标签宣称3岁以下婴幼儿可用,则属于违法行为。

业内人士介绍,消费者购买儿童化妆品时,应仔细阅读标签标注并核验产品信息,认准“小金盾”标志。儿童化妆品一般为“妆”字号,并可通过国家药监局网站或者化妆品监管App进行核对,查验产品信息真伪。(记者 林本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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