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闽南文化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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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的菲律宾石狮华侨广告

今天在菲律宾“唐人街”王彬街随处可见(福建)石狮籍企业的广告,当地的报纸上几乎天天都有关于石狮籍商人的报道。殊不知,早在90多年前,石狮华侨就已在菲律宾当地的报纸刊登商业广告或个人广告,足见石狮华侨的营销智慧。近日,笔者在石狮市博物馆展出的老物件中,发现了诸多民国时期的菲律宾华侨广告,这些广告的背后全是石狮华侨搏击商海、爱国爱乡的传奇故事。

清末至民国年间,石狮下南洋的人越来越多,其中很大一部分人选择前往菲律宾谋生。这些石狮华侨用自己的汗水和聪明才智在菲律宾扎根立足,开创了一片崭新的天地。笔者在石狮市博物馆看到,该馆留存着好几份民国时期的菲律宾华侨广告,把这些华侨广告连起来看就像是一部浓缩的石狮旅菲侨亲奋斗史。

在众多广告中,笔者看到一则“律师郑孔珍”广告,该广告刊登于1924年出版的《民国十二年华侨善举公所征信录》。广告内容倒没有特别之处,只是郑孔珍这个人值得一说。郑孔珍祖籍石狮永宁,民国初年毕业于菲律宾法学院,成为当时著名的华人律师,被中华总领事馆聘为法律顾问。民国十二年至十四年(1923—1925),郑孔珍被聘为菲律宾华侨善举公所律师,任职期间,代表公所妥善处理市政规划公路经过义山地界之交涉案件。当时,菲律宾移民部下令限制华人入境,郑孔珍受公所委托,出面抗议,以维护华侨合法权利,颇受当地华人尊重。

还有一份广告是“回华护照馆”,该广告刊登于1926年出版的《民国十四年华侨善举公所征信录》,该护照馆位于马尼拉仙彬安洛眉眉桥脚,由洪永修(祖籍蚶江镇洪窟村)、李增培联合开办。洪永修是民国初期菲律宾侨社知名人士,1923年即担任善举公所董事兼回华捐主任,1924年任协理(副董事长),1925年任总理(董事长)。任职善举公所期间,发现菲律宾侦探时常以检查为名骚扰勒索侨商,洪永修即委派公所律师郑孔珍协同中华总商会提出抗议,以维护华侨商户的权益。同时,利用义山崇福堂闲置房屋,设立“痼疾暂留所”,为患痼疾之贫侨提供免费治疗及暂时居住等方便,并资助返乡贫侨的路费。

而另一份广告——“詹成发号”,该广告刊登于1924年出版的《民国十二年华侨善举公所征信录》。这是菲律宾一家经营铁制品及建材用品的著名商行,其创办人詹孟杉祖籍水宁镇港边村。詹孟杉(1891—1945),连任三届马尼拉华侨铁业公会会长。1927年,被推选为菲律宾华侨善举公所第47届董事,后任第50至53届主任,任内对中菲两地的慈善及教育事业贡献良多。1937年7月16日,菲律宾华侨抗敌后援会成立,詹孟杉当选委员,领导华侨开展抗日救亡运动。1942年,日寇占领菲律宾,詹孟杉被捕入狱,坚持民族气节,大义凛然,经受日本宪兵严刑拷打。直至抗战胜利,方才获释。由于遭受日军虐待酷刑,出狱不久即病逝于马尼拉。1946年,获褒赠“坚贞不移”匾额。

每一份民国时期菲律宾华侨广告的背后都有一段故事,而这些广告都是石狮华侨史的珍贵见证。 (陈嫣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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