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盖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一起投诉,消费者称在网上购买的手表和商家描述不符,故要求商家退货退款;而商家则表示收到退回的产品后,发现和寄出的商品不符,故不予退款。
商家给市场监管部门提供了出售商品的图片及消费者退回商品的照片,表示退回的商品不是他们家的,而是其他品牌的。
“商家收到我退回的商品,如果不是我的,为何不立即退回呢?”消费者表示质疑。
“我们每天商品交易的订单不少,快递公司都是先签收,我们再去取货,最后才验货的。”对于没有及时拒收并退回,商家解释道。
经过市场监管部门的调解,商家同意退款30元给消费者作为补偿,消费者表示满意。(记者 许玉妮 通讯员 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