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份,张某在湖滨街道某汽车店购买了一辆新能源车,当时商家告诉张某有地方补贴4000元,但是购车后,当张某找商家兑现补贴时,商家却告知没有补贴了。张某认为商家违反双方约定,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求助,要求商家尽快兑现补贴。
接到投诉电话后,湖滨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联系商家核实情况。“经调查,消费者张某由于身份证过期,无法办理贷款。等办理好汽车购买手续。这时商家承诺的地方政府补贴已过时限。”执法人员介绍道。
经调解,商家补偿消费者人民币2000元。(记者 许玉妮 通讯员 孙金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