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月饼市场价格秩序的提醒告诫函》,提醒告诫相关经营者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月饼,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坚决遏制商品过度包装、“天价”月饼等现象。
提醒告诫函还提出,各相关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