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消费者练先生在石狮九二路三叔粥铺点了一份快餐,吃到一半时发现里面有一只虫子。练先生致电商家要求赔偿,商家不同意,被投诉到12315。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到商家所在商铺进行检查。经检查,该店有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场检查未发现有超期或变质发霉的食材,从业人员均持有健康证上岗。经调解,商家已通过平台补偿消费者100元,双方和解。
(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刘添曾 汪莉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