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消费者刘女士把一件衣服送到石狮八七路采蝶依干洗店干洗。后商家将洗好的衣服送给刘女士,刘女士检查发现衣服染了其他颜色,遂要求商家予以赔偿,商家不同意,双方为此产生争执。后刘女士致电12315请求帮忙调解。经调解,商家同意赔偿3倍的干洗费用并同意消费者退卡,双方和解。(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洪菲娜 汪莉莎)